办法规定:从今年开始,连续三年选派部分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乡村。每批选派10-2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、农林畜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。每批人才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。并规定,从2010年起,市直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,在初级升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,原则上要有在乡村服务六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,并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。目前,全市已选派2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开展服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