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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市在乡村干部中推行“星级化”管理考评工作

近年来,和田市在乡村干部队伍中推行“十星”考评评比工作,为激励先进、鞭策后进、奖勤罚懒,促进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
一是确定“十星”内容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,评选“思想政治坚定星”;二是强化务实意识,评选“工作完成星”;三是强化大局意识,评选“团结互助星”;四是强化带头意识,评选“模范党员星”;五是强化争先意识,评选“优秀岗位星”;六是强化为民意识,评选“服务群众星”;七是强化开拓意识,评选“创新工作星”;八是强化责任意识,评选“值班负责星”;九是强化纪律意识,评选“落实制度星”;十是强化学习意识,评选“学习认真星”。
二是严格考评。一是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。对乡村干部(含乡科级干部)逐人建立工作档案,及时记录工作实绩,并将日常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干部考核成绩。二是坚持定期考核与适时督查相结合。对各办(部)工作目标完成情况、干部工作作风进行定期考核评比,实行基层党委、政府班子成员定期考核分管口工作绩效制度。三是坚持个人自评与他人互评相结合。每月考核,均在干部个人进行自评的基础上,由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讨论予以互评后,提交党委会议统一审核后评定等次予以张榜通报,确保了考核结果的公正、公平。
三是严格运用考评结果。“十星”级考核评比与干部政治荣誉、选用人才、分离培训和末位淘汰挂钩。综合全年评“星”工作,将本年度各月评选出的“星”级干部,择优在年底进行奖励表彰。对全年“十星”考评优秀等次达到80%以上的干部列入后备干部,对末位的实行谈话告诫制度。对连续2个月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处于末位的干部,予以离岗培训、待岗试岗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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